根据《关于加快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的若干政策》(昆委[2008]58号)和《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昆山市人民政府人才津贴的通知》(昆人社办[2014]33号)精神,经过申报、受理、汇总、评审等程序,确定我院有刘建国、陈佳、何早阳三位同事入选此次人民政府人才津贴资助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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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批人民政府人才津贴资助对象.docx